遗产继承的范围有:
被继承人死亡时具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如:车辆、房屋、存款、其自然人的合法收入以及林木、
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等
继承的份额依据被继承人的遗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