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经济责任,合同约定是正月初五之前采摘完。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挽回损失呢?
更新时间:2023-01-26 14:50:01
问题描述:
我们是乙方农民,想要出售这个红莴笋,与甲方于2023年1月17日签订
合同,约定于农历正月初五前砍完20亩约10万斤左右的红莴笋,每斤0.75元,于1月21日大年三十联系甲方并告知近期会有寒潮,希望能尽快完成采摘,期间一直有联系,于正月初二傍晚运输车到达,但直到正月初四中午一直没有人采摘,正月初四早晨,甲方曾到达种植地,但由于初三晚上寒潮霜冻红莴笋受损,甲方拒不采摘,并且离开后拒绝联系交流。期间我方一直有试图联系甲方并保有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在红莴笋。收购合同中也有讲到如遇
不可抗力的天灾,如冰雹洪水,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经济责任,但目前我方一直联系不到甲方,合同约定是正月初五之前采摘完。但甲方迟迟联系不上并拒不履行合同,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挽回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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