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和女儿的利益不会在离婚时由于他边卦而受损,我打算现在先写一个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把他承诺都给我的房子写明属于我一个人所有,并和他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不知这样处理后,以后真办理离婚,他要反悔分其
更新时间:2006-02-08 17:15:43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结婚快10年了,生有一女(今年6岁)。去年国庆节我发现他有外遇。但由于某些原因我们要2006年年底才能离婚,作为对我的补偿,我丈夫同意把我们结婚后共同买的三套商品房和里面的家具电器都给我,女儿也由我抚养,而一辆标致汽车归他。这三套房子有两套的房产证写了我们两个的名字,一套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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