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是住对门的邻居,更是从小到大的至交好友。2018年1月1日,乙的孩子突发疾病需要送医院急救,甲便开车与乙一同送孩子前往医院。途中因为车速太快与前车追尾,前车车主丙向甲索要5000元赔偿(实际损失不超过1000元),否则报警并阻止甲离开,甲为尽快赶往医院无奈同意,并向丙转账支付5000元。到达医院后,乙因尚差住院费17元,甲便替乙垫付。此后四年之中,乙为给孩子治病负债累累,将自己一幅祖传的名人字画以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了丁,还向戊借了年息20%的高利贷10万元。此间甲、乙之间从未提及当初垫付的1万元住院费,但两人关系明显日渐疏远。2022年8月1日,甲要求乙归还欠款1万元,乙Z认为这笔钱是甲赠与自己的,不存在偿还问题,同时认为,即使是借款,
诉讼时效期间也已经届满,可以不予偿还。为此二人发生争执,甲将乙的电脑和手机拿到自己家中,称如不归还借款就别想拿回去
1、甲开自己的车送乙和孩子前往医院,能否要求乙给付汽油费和误工费?为什么?(3分)
2、甲与丙达成的5000元赔偿协议效力如何?为什么?(3分】
3、甲为乙垫付1万元住院费的行为是
赠与合同还是借款合同关系?为什么?(3分】
4、乙将祖传的名人字画以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丁的为效力如何?为什么?(3分#
5、乙向戊借了年息20%的高利贷10万元,该借款
合同效力如何认定?(3份分)
6、如果甲为乙垫付的1万元被认定为借款,甲的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3分
7、甲将乙的电脑 和手机拿到自己家中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