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对吗?单位做出的决定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2-09 09:47:4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企业员工,因在上班期间,同事多次与我吵架(未造成影响和损失)。后找领导调解时,领导不分青红皂白,将本人停工停薪50余天后,本人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单位接到应诉通知后才通知本人上班。本人提出停工期间的工资应予补发,单位不同意,本人也就继续没有上班。一个月后,单位以无故不上班为由,按旷工做出了除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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