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离婚时我只是想摆脱那种痛苦的生活,所以答应他什么也不要,包括自己这段时间内的工资和奖金将近5万元,离婚后为了避免伤心我辞职了,现在我生活很艰难,我想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起码拿回自己的收入所得,可以吗
更新时间:2006-02-04 15:17:4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2004年6月18日结的婚,当时我快大学毕业了,但还没领毕业证,长我五岁的老公就催我
结婚,婚后我才发现我们生活在一起不合适,经常争吵,生活在一起非常痛苦,于是我就提出
离婚,我们于2005年11月7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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