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企业负责人对我的处罚合理合法吗?问题2:我的观念是否正确?问题3: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6-02-04 00:55:33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从事会计工作,2005年12月,由于税务所计算机软件升级,验票时间提前结束,导致我12月进项票未得到认证,使企业12月营业税不能抵扣,多交了1万多税金,企业负责人就说我给企业造成损失,要对我进行处罚,这1万多元从05年12月起逐月从我工资中扣除。 事实上,12月未认证的进项票在06年1月全部认证,抵扣1月的销项税金,所以我认为并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顶多是多占用了1个月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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