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有商场家中仓库保管品果乙約定,是否构成共同把罪?是属于露一种形式的共同冠罪?
更新时间:2022-12-20 10:14:42
问题描述:
待业青年某甲,与国有商场家中仓库保管品果乙約定,乙值夜班时来仓库盗取财物,事后两人分赃,某乙借故高开仓库,任某甲窃走彩色电视台5台,景像机3台。事后,甲分给乙慰景7000元,乙害怕末收。
回答以下间题
1甲乙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把罪?为什么?
2.分折甲、乙两人在见罪中所处的地位及应承担的贵任。
3从他们共同故愈形成的时间上看,是属于露一种形式的共同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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