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0年6月单位破产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怎么能让老百姓承担责任,不允许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呢?
更新时间:2022-12-20 15:51:11
问题描述:
我去社保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社保处办事人员查阅我档案只有工种是电焊工,工作经历年限没显示,现在社保处要我找原单位留守的托管中心人员提供8年以上工资表作为佐证,我找原单位只有1999年10月,1999年11月,2001年11月),共3个⺝,其它的全部找不到,,社保处的办事人员说我没有8年的工作年限经历,,我是1995年10月参加工作,至2010年6月单位破产才解除
劳动关系协议,共15年,怎么说我没8年工作年限呢?就算档案记录不全也是原单位造成的,怎么能让老百姓承担责任,不允许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呢?请问这种情况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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