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回答!
更新时间:2006-02-08 00:26:28
问题描述:
我因医疗纠纷准备将医院方告上法庭,但看了您们网站上的许多咨询回复,得知不可轻易去做医疗事故鉴定,我本身也耽心所受的伤害程度不能达到医疗事故的等级,而不愿意去做医疗事故鉴定。请问如果我以对我的人身伤害为由上诉,而医院方或法院要求我做医疗事故鉴定,我可不可以拒绝?如果我单方面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会不会准许?如果我仍达不到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我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赔偿?(院方有过错是肯定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