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被人送到离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一家大医院,靳先生认为医方存在重大的医疗过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22-12-15 11:04:54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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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的一天上午,靳先生的儿子被车撞到,立即被人送到离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一家大医院,当时伤者神志清楚,CT检查提示脑挫裂伤并有出血现象,伤势虽然严重,但医师认为没有手术指征,就留在急诊室进行保守治疗。下午5点伤者出现嗜睡,行CT检查未见血肿扩大,继续保守治疗。当晚11点转入脑外科住院部。入院诊断为:重型脑外伤.次日凌晨3点伤者血压升高,为151/86mmHg,5点血压为142/84mmHg。近6点伤者陷入昏迷,血压100/60mmHg,自主呼吸浅弱,双侧瞳孔放大,直径0.5cm,对光反射消失,立即给予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7点行CT检查后,医院为伤者进行左额下硬膜下血肿清除+双侧额颞顶去骨瓣减压术。此后伤者一直昏迷。一个多月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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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先生接受不了这样残酷的现实,想到医院在他儿子伤后十几个小时后才进行手术,尤其在手术前四个小时血压明显升高,医院仍然未引起高度重视,丧失了最佳的抢救时机。靳先生认为医方存在重大的医疗过失,其过失行为与他儿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当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遂将医院告上法庭。法庭委托医学会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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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分析意见为:1、患者系严重颅脑外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伤、左额硬膜下血肿),患者的最终死亡为伤情危重的自身演变,非医方诊治错误和延误造成。2、患者入医方后最初2张头颅CT摄片所示虽有颅脑外伤,但无脑中线移位,无手术指征。次日晨7时头颅CT显示患者颅脑外伤征象加重,有手术指征。3、患者入院次日凌晨3时后出现血乐增高与术后出现的植物人状态无因果关系。4.医方在术前观察中欠规范。但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虽然鉴定分析意见中认为被告“欠规范”,但认定其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思考: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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