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其它公司的名义直接与其签合同(对方认可情况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可否规避。2、如聘请您为法律顾问,如何收费。
更新时间:2006-02-04 23:57:26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担任技术主管一职,兼任公司下的一集体企业(公司三产)的业务负责(无明确任命),现有一老客户(与集体企业有过一次业务来往)有新的合同意向,但公司上层对是否开展此类业务不明确(不属于主营业务)。因客户需尽快答复(与我个人关系较好)做或不做,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将该合同介绍给其它公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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