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他们的做法,但是他们真的把我的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我一定不能到这所学校去了,但是给我造成很大损失,首先是我为了这个学校毁约交了违约金,其次我和这个学校签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找工作,错过了很多机
更新时间:2006-01-29 18:37: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黑大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05年12月19日和河北一所大学签了就业协议,当时我们双方约定教师编制;但06年1月26日这个学校的人事人员通知我:我的档案只能放在河北人才交流中心,而且当时谈的什么保险之类的保障都没有了,人事老师问我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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