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17岁,犯罪嫌疑人靳东伙同王天风(19岁,以3200元钱的价格卖给一手机维修店
更新时间:2022-11-23 11:16:40
问题描述:
敲诈勒索,当事人17岁,2018年4月2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靳东伙同王天风(19岁,另案处理)、王凯、胡歌等人在蚌埠市禹会区***网吧附近一巷内采用殴打、谩骂等方式逼迫在校学生汪曼春将自己的苹果7PLUS手机(黑色,内存128G,2017年2月以7000余元购买)以3200元钱的价格卖给一手机维修店,然后靳东、王凯等人从中对部分钱财进行分赃。2018年5月16日经蚌埠市发改委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认定,受害人汪曼春被强迫卖掉的苹果手机在认定基准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39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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