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根据查证的事实认定天王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
更新时间:2022-11-03 21:43:10
问题描述:
天王电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2001年,天王电子有限公司在产品简介中对其天王牌手表所获“金桥奖”的评比、颁奖单位及“全国销售量第一”的统计单位作了不真实的宣传。
河北省
保定市工商局根据查证的事实认定天王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天王电子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2002年7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天王电子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