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这种能力一下子偿还这么多钱!这笔钱当初打欠条的是文,再说了,货不是以我私人名义去卖的,我帮公司卖电脑我有不能拿一分钱!得到电脑的人也不是我!我凭什么要还这笔钱呀?我想咨询你们律师,这种事情是不是
更新时间:2006-01-22 02:39:27
问题描述:
我在这家公司是一对夫妇开的公司。公司内还有老板娘的哥哥(以下简称陆二),他在公司是司机。上班时是老板叫签合同上班的!因为他怕我们职员临时辞职。合同是这样的,每个月在21-23号发工资,任命我为技术员,并给我们买养老保险。可是都没有履行。工资拖欠,还叫我们卖办公设备,也从来没有养老保险!当时是2005年4月的一天,陆二带一个朋友(陈)来修电脑,叫我修。我修好后陈说带一个弟(文)来看我换的电脑配件是否属实。文来看后对陈说很好!之后文问我们卖不卖电脑?我说卖。文就说他在电信局上班,是给电信装宽带的,他有个顾客想配电脑,文想从中收取中转费!但是款要第二天才能给我们。我当时想既然是陆二带来的朋友的弟,应该没问题,就答应配了!当时老板和陆二都在场,但是他们不说话!配好后老板说只要明天收回货款就可以,我说应该可以的。于是就没太多防备,送走了这台电脑,文就此写下了欠条。第二天打电话给文文说明天才能拿到钱,等到第三天打电话,文再也不接了!之后一个星期文电话打不通了!老板就此事找来陈,让陈带我和陆二去找文的母亲,找到后文的母亲说这不关她的事,儿子都25了!就这样一个月后我们在当地公安局报了案件,可是公安查了3-4个月却得到的结果是这笔钱可能打水飘了!文已经不在都匀了,去广州了,但是广州哪里就不知道了,可能过年才回来也说不一定!就这样又过了2个月我因为个人原因对公司提出辞职,老板娘挽留我,可是被我拒绝了!于是老板娘和老板叫我赔偿这笔电脑款,按成本价算折合5000元,天!我们在这家公司上一年班不吃不喝都拿不到5000元呀!这叫我怎么赔呀!于是他们说要是现在拿不出钱就打欠条给他们,说欠他们电脑款5000元,要是不写的话就没完,不许走!因为他们人多,还有陆二都是一起的,我没办法,被迫写下了欠条,要求我在2006年1月28日以前归还这5000元钱,要是不换的话2006年1月28日大年三十这天就来我家,意思是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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