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面说“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我想如果他这样下去已经妨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像这样的事情依法应
更新时间:2006-01-22 23:47:2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昨天去医院就医,因医生态度恶劣,发生纠分。我们双方都出手打了起来(他还用手术刀伤了我,他身上无明显伤,我只是踹了一脚)!后他报警,说我扰乱公共秩序,民警给调解,让我赔偿他400元。当时双方都同意。但今天我去给他赔钱时,他说这事儿没完,不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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