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者有什么其他的解决办法?希望得到专业的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1-20 22:43:25
问题描述:
我公司于2005年8月搬入高联大厦13楼办公(以前在9楼).自搬入后,生活用水一直无法正常使用.具体表现:水压不稳定,打开洗脸盆的水笼头后,常常没有水,一般要等1分钟左右才有水,最长的一次等了15分钟之久,才有水流出来.时而水压又会正常些,有时也能打开就有水(这种情况比较少).厕所也因水压不稳定,冲洗时经常没水,目前公司厕所的冲洗基本上是靠清洁工将水桶接了水来冲洗.给公司员工日常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我们已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并有书面报告两次递交对方,但对方一直称自己的水压没有问题,让我们自行安装水箱解决.我们认为,做为物业公司,为租住户提供正常供水是物业的本职,而且我们也找装修公司来商讨过解决方案,装修公司称,这明显是水压不够造成的.如果对方水压不足,在我们入住前,是否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但对方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应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在付了如此高的物业管理费及租金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待遇,而且给员工的日常生活确实带来极大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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