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个人已经没有能力找到她了,便只能借助于法律.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帮助,根据法律程序,我应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06-01-20 18:35: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今天上午打电话给您的,小沈,本人现住在本市
松江区九亭镇.我是从2004年11月-2005年12月在松江泗泾镇横塘桥村109号蒋晓处做工,做工性质为外加工,她从公司把要加工的服饰领回发给我们加工,2005年7月以前都进行得很顺利,8月开始,她就说外面帐目没有结回等几天发给你工资,就这样一等再等,从11月至今,共拖欠我近2万元人民币.2005年12月中旬,我居然悄悄搬走了,起初也还有手机联系,她每次都说过几天一定给钱,十天前,她的手机也关了,就再也不和我联系了.我只知道她是
上海市,复兴中路329弄2号人,目前手上有我们每次收货发货的明细,上面有每次的具体金额和她老公,或是她手下负责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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