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让公司给我办理辞职手续,并让公司发放所欠工资
更新时间:2006-01-19 18:54:21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1月6日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未与我填定劳动合同),公司领导拿到报告后称需与其指定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我于1月10日与其指定人员办理了相关的工作交接,交接表一式三份并有公司指定接交人、监交人员的添字(我手持原件、接交人手持复印件一份),但公司领导看后称为保险起见,要我与公司指定人员继续到与公司有来往的业务单位去核实交接内容是否属实,否则不给我办理辞职手续并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05年12月份至辞职日的工资停发,但在我要求与公司指定人员去相关业务单位去核实时,公司领导却以公司指定人员工作忙为由一直拖延我,一直到1月19日还没有办理完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