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有代帐会计管票据,新接手会计的合伙人不与原会计办票据交接导致原始票据遗失。另一合伙人有举证义务吗
更新时间:2022-10-10 16:43:57
问题描述:
2人合伙开饭店,约定有代帐会计管票据,对帐,出每月利润表,一个人在店里经营,另一个人不在店里。经营一段期间后,不在店里的人说辞退原会计,他家管票。原会计出具经手期间利润表。新接手会计的合伙人不与原会计办票据交接导致原始票据遗失。现当会计的合伙人要清算原帐务,没有票据就不认支出,另一合伙人有举证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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