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交警队是否可以对我进行拘留,其依据是什么.2我是否应预付司法鉴定的费用3被撞的人本身是糖尿病患者,他透析的钱是否也应由我承担4如果我现在对责任认定提出异议是否可以
更新时间:2006-02-08 00:04:09
问题描述:
2005年12月25日,我开车去办事,一个横穿马路,但又随后转身又往回走,车刹车十余米后,将此人撞倒在地,随后我将此人送往医院救治,并报警.在交警队作责任认定时,我对我自己承担全责没有提出疑问,关签字承认自己负全部责任.我已支付了伤者治疗的全部费用,伤者经治疗撞伤已治愈,现在却要我负责他透析的费用(被撞的人本人是糖尿病患者),交警队的人也向着那个被撞的人,说如果我不给钱的话要对我进行拘留,并且那个人还要做司法鉴定,交警队还要求我预付鉴定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