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我电动车右侧。交警队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还说我违反交通安全法,我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任?
更新时间:2022-09-29 18:04:57
问题描述:
我骑电动车正常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道旁一个固定水果摊(没有人行道),行驶到水果摊正前方时,一个4岁的孩子在水果摊前突然往对面跑,撞到我电动车右侧。交警队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但事故地点改成在小区前,还说我违反
交通安全法,我没有签字。孩子眼角旁划伤有缝针,孩子母亲要求去疤痕说需要6千多,疤痕很小,请问疤痕鉴定有没有规定,必须看看无疤痕吗?我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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