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起诉此司机的话,胜算机率多大。
更新时间:2006-01-14 18:22:17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2005年12月25日下午2点10分左右,我和三个同事在未来花园门口乘坐一辆出租车去五里堡分区厅办事,大约2点40分左右在五里堡分区厅附近下车,下车时把一手提电脑(戴尔D600型电脑、附带充电器、光电鼠标和一硬皮本,封皮上面刻有我的名字)遗忘在出租车后排窗户下。大约下午6点30分左右,我办完事情从五里堡分区厅出来,突然发觉手提电脑忘在了来时乘坐的出租车上,由于不记得该出租车的车牌号,我根据出租车发票打电话让客运管理处查该车所属的公司,一直到了未来花园,才和该车所属的公司联系上,该公司人员查到此出租车牌号并告诉我此出租车司机已经将我丢失的包交给后来一个持有河南省电视台工作证的乘客,并告诉了我司机的电话。我和司机联系上,据司机讲诉,他在纬五路胸科医院附近拉了一男一女两名乘客上车,男的大约30岁左右,高个子,有点胖。此两人上车后坐后排,发现了我忘在车后窗下的包,此男的还和司机讲后窗有一黑皮包,并打开了包看了看。在出租车到了红旗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往北50米左右一理发店时,此一男一女下车,称有一朋友在此理发,让司机先走,并拿出一个河南省电视台的工作证让司机看看,说他在电视台工作,叫查明利,说他已经记住了该车的牌号,要给司机作好人好事宣传,(我第一次打电话给这个司机时,司机说的是该叫查明利的人要把此包拿回电视台做宣传,后来又该口了。遗憾的是我没有把此录音。)。司机称他也看了看该男乘客的证件,记得好像编号好像类似111或117。过了一会儿,司机感到事情有些蹊跷,就找了一个警察询问:如果一个乘客的包丢在车上,电视台的人有没有权利拿走。该警察告诉司机,不应该拿走,应该交给丢失包的乘客或司机所在的公司,让他去找刚才拿走包的一男一女,说如果那两个人不还得话,打110报警,他们马上赶到。司机到了刚才那一男一女下车的地点,已经找不到人了。第二天,2005年12月26日早上,我到河南省电视台找叫查明利的人,经该电视台人事部核查过后称河南省电视台没有此人。此为丢失手提电脑事件的整个过程。我后来让此司机写了一份他的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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