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女朋友的母亲于93年于上海一男子再婚,该男子与前妻有一名儿子,离婚时儿子已经超过18周岁,判给了前妻。我女朋友母亲与该男子93年结婚后,于99年由我女朋友母亲出钱买了现在的一套
更新时间:2006-01-10 09:33:3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女朋友的母亲于93年于上海一男子再婚,该男子与前妻有一名儿子,离婚时儿子已经超过18周岁,判给了前妻。我女朋友母亲与该男子93年结婚后,于99年由我女朋友母亲出钱买了现在的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只有我女朋友母亲一人的姓名,现该男子中风处昏迷状态,情况比较危险,其与前妻的儿子经多次联系也没有来看其父亲,之前也从没有来看过其父亲或赡养过父亲,如该男子死亡,问现有房子是否其儿子有继承权。另外,如果其儿子有继承权想分一部分,是否有办法要求不分给他,因为他没有履行赡养其父亲的义务。另外,我女朋友母亲已经没有工作收入,没有劳保,给该男子治病又花去很多钱。谢谢,万分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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