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07-07-21 22:46: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医生,今年考上研究生,和单位谈了!
单位领导说,现在要签个合同:读研究生三年,我的档案可以转到学校。三年里学校不付生活费和学费,三年毕业后,我如果回医院,医院就付三年的工资和部分学费,如果不回医院,我就赔偿五万元!
我想问,现在签了合同,是否也适用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三年后,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就不用赔偿这五万元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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