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您,能否告诉我,这件事到底有到严重?会怎么判决?是按刑法133条那样,三年以下那样判,还是按过失杀人去判呢?他酒后而且无证开车,是不是很严重?我快急死了,希望您能尽快答复,如果有时间的话,最好能发
更新时间:2006-01-09 11:46:13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刚参加工作,和我一个单位,现在24岁。昨天晚上,我和另外2个朋友在他家,炒了些小菜,喝了些啤酒,后来,决定去县城玩,于是,我同学就开了他爸爸的车载我们一起去。他没有驾驶证件,而且去之前我们喝了啤酒。回来的路上,在一个拐弯处撞到了一个中年男子,我们及时把他送到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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