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老公的房子我是否可以分一半?他有精神病,抚养费可以不出吗?如果出的话,可以把房子卖掉出给我?能出多少给我?我们是鹿城区居民户口.另外婚后他都没有正式的工作过,但我还有一点积蓄(婚前我妈妈给
更新时间:2006-01-08 21:12:3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婚前自由恋爱,恋爱期间他得了精神病,后经过治疗后好转,于是我们于2001年4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他的病每年都要发生一次两次,现在由吃药控制,病情比较稳定..另外婚后我们都是住在公公家,老公自己在婚前有一套房子(现价约50万),是他自己的名字.还有他也没有工作,没什么收入.现在我们自愿离婚,老公已搬到他自己的房子里去了.孩子由我抚养,但因为我的情况也不好,我自己收入不是很高(一月两千多),还有住的地方也解决不了,老公说他不出抚养费(也没钱可拿).这怎么办呢? 请问他可以不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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