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请律师有用吗?我该去请律师吗?
更新时间:2006-01-06 09:01:07
问题描述:
我老公是卫生局会计,在一次做帐的时候,把1万写成10万,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地方写错了,导致现金多了10万出来,后来他又把这个10万中借给了朋友6万,如今检察院判定他是贪污6万,现在6万块已经交清了,请问这是贪污罪吗?他只是帐本上写错了,并没有使用假发票或是涂改发票什么的,真正意图他不是想贪这个钱,请问就这个情况,可以定他其他的罪吗?比如挪用之类的,要是贪污的话,一般会是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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