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女方是否能争取到比男方提供的,多的利益,至少能保障母女的生活,还有女儿长大的教育问题,包括女方现无法出去找工作,无经济来源,能否争取到一次性补助?关于男方信誉问题
更新时间:2006-01-05 17:40:42
问题描述:
离婚家庭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上次咨询过一次,小孩10个月,当时签离婚协议时,离婚证就领了,后与男方家协商,结果是他不同意抚养,只提供苏州最低生活标准的20%),由于女方嫁过去,跟男方及其母亲住,所以男方认定无任何财产及困难补助给女方,但女方从怀孕到小孩出生半岁多,一直有女方回到外地父母那照顾,男方没有承担任何义务,目前女方此种状况,无房,无工作,还要承担养小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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