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的交通事故,没有人伤,只有车损,我全责,我没有买第三者责任险,对方车主代位追偿,他的保险公司垫付车费,车早已经修好,现在他的保险公司起诉我。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有、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出险表、3、机动车辆损失确认书、4、维修结算清单、维修费发票、5、催款函、索赔申请书、权益转让书、6、维修费支付凭证。 原价32万的车子,修车费高达14万多。我看了清单,感觉有些配件没有坏,也都换了。 我的问题:1、这点比较重要,我应该怎么办才能减少赔付金额,这样情况开庭审判,还是和保险公司协商,损失会小一点?如果开庭我应该怎么辩驳。 2、我能不能鉴定他的修车是否合理,能不能评估他的修车价格是否合理。 3、我应该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赔偿金额很大,希望律师朋友们能帮我看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尽量少赔点,希望能答复我的问题。。
您好,这个维修是在4S店的吗,有疑问是可以的,我们可以帮您调查,就赔偿金额调查是否合理
这种事情属于应诉的问题了,积极应诉就行。
在哪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怎么没有协商
你好,你这边方便吗,可以来我们律所
起诉书收到了吗?具体情况可以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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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支付交通费用
您好,从公平角度出度,可以适当赔偿一些费用,但如果对方要求太多,可以让其走法律程序。
你好,停运损失有司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