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模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通用模块,可以被很多系统调用,从提出、设计、编码到维护都是我一个人做的。以前觉得没必要申请著作权,直到最近遇到这事才想起应该进行登记。我想请问我是否能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果现在申请
更新时间:2005-12-28 10:56:10
问题描述:
郑律师,您好!几年前我与一个朋友的公司合作开发一个软件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签任何书面协议。我是该软件的核心开发人员之一,公司按月向我支付一定金额的劳务报酬。后来我们的关系出现了问题,公司注册了软件著作权,不久我离开了该公司。我的工作关系在一个事业单位,现在已回到原单位工作了。在合作期间,我独立开发了一些功能模块(用我家的电脑),其中一个用到了项目中。现在该公司向我索要该程序源代码,称那是公司所有,还说如果不给就会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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