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加班费单位应该支付吗?是不是支付从我工作开始到现在的?工资单上的“其他200元”可以理解为加班费吗?
更新时间:2005-12-27 20:32:08
问题描述:
本人已于月初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也已同意。因为我单位是服务性行业,因此不按国家规定的五天工作日上班,平均每月工作201个小时,昨天我向单位提出加班费的问题,单位说明工资单上有一项列明“其他200”就是加班费,因此不付加班费的,但是这一项金额从去年才加上去,以前三年都没有的(我工作到现在已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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