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5-12-27 20:54:00
问题描述:
2004年11月11日咨询记录:请问律师:我母亲可否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或由子女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如子女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事发时间: 2005年11月11日 事发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事发经过: 我父母于2001年离婚,当时我母亲股票帐户中有市值12万多的股票,这些股票是我母亲与她的几位同事共同投资的,但由于拿不出有力证据,故被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诉讼前,我母亲已将股票抛售,她同事的钱已还清.所以,后法院执行每月从我母亲养老金中扣400月还给父亲.目前已支付了2万多元.但是今年11月8日,我父亲因病去世,并未留下遗嘱.我还有一哥哥. 以下是谭芳律师的解答: 您好! 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以母亲的意见为准。根据您的指导,我母亲去法院申请终止。法院说子女要打继承官司,钱依然扣除(扣在法院帐上),二年中无人诉讼,则停止执行,该笔钱还给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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