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孩子末满十六周岁骑电动车在回家的路上(巷子),因避让前面行使过来的三轮车就靠边上骑。然后居民家的门突然打开小孩避让不急就撞到门上,然后门反弹把一个六十二岁的老人撞倒了。想问一下这个老人有责任吗?
你好, 初步判断老人没有责任或者较小,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您好,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划分责任。
你好报警处理有交警做事故责任划分。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你好,这个可以报警,交警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