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得财产吗?
更新时间:2007-06-27 15:49:35
问题描述:
结婚前,我第一次签购房合同时,是和开发商签的,开发商给我开的合同和购房收据,都没有对方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资格,这是我们已结婚,为办理房产证,又重新与具备办理房产证资格的另一家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这是就有了她的签字,不过是我替她签的,办理房产证时,就有了她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它有权分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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