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第一事项,我曾经咨询劳动仲裁委员会,但是给了我两个答案:信访办:根据我的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表,我可以向公司主张取得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科:说我已经按月取得1300.00工资,不管
更新时间:2005-12-21 21:19:53
问题描述:
1、 我于2004年12月与一家韩国公司签订一年期得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1300.00其中包括:津贴、奖金及竞业限制补偿金500.00。但是每月发放得1300.00工资明细表中没有500.00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项目。2、 在今年的11月我因病到市区医院(市级医报医院)进行专家门诊治疗,进行手术治疗,之后医院给予我出具了病假证明单,但是公司不承认该医院出具的病假单,要我到指定的医院开具病假单,可是公司之前根本没有公告指定的医院,而且之前公司职员看病开具病假单也是在没有指定的医院就诊,有街道医院,乡镇医院、区中心医院,有的甚至还在外地医院就诊开具病假单公司都予以承认给予病假处理。3、 今年12月临近我的劳动合同终止日期,而且正好我在休养期间,公司居然通知我到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要求我移交业务,并克扣了我11月份工资。我几经催讨甚至委托公司同事并出具我的书面委托书索要工资,韩国人就是不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