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在出售经济适用房。吃承诺的办房产证由他们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在出售经济适用房时,承诺的办房产证,由他们去办,结果办下来一直没给我一直扣在他们手里头,我是否可以主张要回?
根据与对方的合同约定,若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的情况,可以主张合同的撤销或无效;合同无效之后,您可要求返还您应有的款项。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您好, 是可以要求对方将您的房产证交给您的,若是侵害您的合法权益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起诉处理。
您可以要求单位协助办理,否则的话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可以要回的,需要及时起诉解决的。
具体什么原因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呢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 经济适用房购买指南 购买人群:持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相应证件。 购买程序:1、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消费者,持相关证件到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购房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大连市安居办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房者持审批单到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购房。 2、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目前只有锦绣和泡崖小区)购房的,购房者持《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批单》和购房合同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发证中心等办证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无审批单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房屋买卖纠纷,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纠纷由仲裁解决,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