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万荣斌合伙经营店铺,我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期间的账目管理会计,我朋友委托其弟弟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和资金,现于2021年11月份的结业,万学斌和会计结算其账户剩余320881元余额,并且欠物业费用约40万,但是万学斌说将钱全部挪用了,万学斌当时承诺分期支付物业费用,可是至今没有支付物业费用,致使物业要起诉我,而万学斌现在拒不承认这次钱,我想咨询这个情况可不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
可以的,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呢
签署过合伙协议没有,是怎么约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后对方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对方约定延期偿还或者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共同担保应如何承担?共同担保按下列方式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1、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如果某一保证人全部履行保证责任的,有权向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其应当负担的份额(数额为保证责任全额的一半)。
可以进行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