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二个,他是湖北人,我是湖南人,都在深圳住,我有暂住证,他有保安上岗证,可以在这边离婚吗?现在这样的情况,我不想给他孩子,也不想给他钱,(因为他从没管过家里的开销,不拿钱回家,还在我们这里拿
更新时间:2005-12-14 13:34:22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结婚五年,(领取结婚证五年),认识和同居九年,现在已生了一孩,二岁半,我老公不和我们同住,但是只隔了三四公里,而且我们有么托车,很少回家,一个月差不多回来三四次,不回来时,也不打电话问候,上个月我查到他的电话清单,是和别的女人通电话\\发信息,每个三四十个,而且他不给家用,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我想离婚,但是他要求孩子归他,我们的钱他也要分.他在湖北的老家盖了一栋房子,是我们结婚前用自己的钱盖的,(我们两个的钱在1996年就在一起了,96年开始我的工资比他高,现在我的工资比他高五六倍,所以一吵起来,他就说我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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