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就已经丧失了诉讼主体,不正当竞争,该网站基本没有什么流量,甚至公司注销时就已经负债累累
更新时间:2022-05-23 15:27:48
问题描述:
我朋友是一家独资企业的
法人(被告时该企业已经注销)。
(朋友百度了下,企业注销就已经丧失了诉讼主体,不能被告)
1、有一个网站使用了该企业资质备案,目前该网站已下架,企业备案已注销
2、该网站根据已有的互联网开源代码搭建,是对内技术测试的,没有对外推广,没有任何盈利的目的,也没有产生任何收益,每天流量不超过20个UV,基本都是内部人员点的
请问:
(1)现在对方以企业已经注销为由,告该企业独资法人(我朋友)不正当竞争,有没有法理依据呢?
(2)该网站基本没有什么流量,也没有任何获益,甚至
公司注销时就已经负债累累,对方索赔100万,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