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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工司放假员工,18年放假至今,中途发了十几个月的生活费《每月600元》。去牟12月停发。我给怎么办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您好,您这个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的,一般来说还是需要给付的。
我是一名地方国企职业,因单位原因放假,放假时答应每月给发一定的生活费,只发了两个月就不发了,拖欠生活费有一年多了,请问这个生活费还能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