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赔偿服务期40万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这部分可以赔偿,其余也没接受单位给予的奖励和正常工作
更新时间:2022-05-15 10:48:55
问题描述:
你好,咨询本人在高校任职,打算在职读博,读博转移档案前,学校让签一个协议,意思是拿到博士学位证后单位奖励10-15万,读博第一年可申请全脱产也可以不申请,第一年脱产只给国家基本工资,第一年后在职读博期间正常上班和其它在职人员一样被考核,拿到博士学位必须服务8年,否则少一年赔5万,共40万,在职读博期间中途离职也要赔偿服务期的40万,请问这种赔偿服务期40万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因为读博期间学校并无支持,除了申请第一年脱产获得基本工资,这部分可以赔偿,其余也没接受单位给予的奖励和正常工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