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有几个问题:1.当时他给我朋友签的只有英文合同,按规定是不是与外国人签,应该还有中文版的呢?2.另外他们签合同不是当面签的,而是传真过来,让我朋友签字,再传回去,这样的合同有效吗?3.再有就是合
更新时间:2005-12-08 20:55:35
问题描述:
请帮助一位在上海遭受不平等待遇的英国人!!!您好,我的一位英国朋友经上海一类似中介所介绍(专门帮一些单位找外国人),在苏州一所小学做外教, 他签的合同是从2005年9月9日—12月9日,及2006年2月27日--6月26日两个学期, 至于为什么中间空掉三个月,我想是因为他不想付其间的寒假的工资!现在一个学期快结束了, 那个公司的负责人来到苏州,说他经常生病而没有病假单, 我的朋友给他看了病假单, 他又说你要每次都有. 我朋友说这又不可能每次都去医院了? 之后他又声称你不能只告诉学校你病了,你要征得他们的同意,还说这是违反劳动法! 之后还说什么你签的合同是一年的, 你如果没做完, 就属于违反合同, 要进行赔偿损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