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引出的官司,案外受害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2-08 22:30:41
问题描述:
周律师您好:上次我咨询您的问题(如下:我买了辆大客车挂靠在某旅行社经营,因为我省旅游车辆必须挂靠有资质的旅游单位运营,所以我的发票及各种手续等一切证件都以旅行社名义办理,有挂靠合同证明。事前不知道此旅行社3年前拖欠别人90多万元,所以旅行社被起诉后我等同样挂靠的3辆车被扣。我们出具了私人购车时给厂家汇款银行回执单及挂靠合同。现联系厂家也出具了当时我们个人汇款等证明。)现诉前保权期也过,我们找法院,法院让我们找申请人协商。我们找申请人,申请人说已经起诉了旅行社,但旅行社及我们都没收到法院有关东西。我想问您(1)正在运营的车辆扣封并停放在申请人的场所这是不是违法的?(2)法院不给明确答复,保权期都已过且让我们找申请人协商这是不是合适?(3)挂靠合同(未公证)、厂家证明、汇款回执、证人证明这些法律是否认可,能起多大作用?(4)旅行社如果宣布破产我们的车会是什么结果?(5)我们还需要怎么做?我们赢这官司有多大把握?麻烦您能给我们指点指点,浪费您的时间很不好意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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