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提出协商解决.我该提出哪些赔偿?
更新时间:2005-12-07 15:13:50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教师,当晚与2个朋友晚上12点去宵夜,曾为我的学生的一名协警正与他的朋友宵夜,这名学生说我曾经叫他站过办公室,叫他同桌的人打我.随后,他们用啤酒瓶砸我的脑袋.造成我右眼眉下伤至骨,缝7针,拆线后有明显痕迹.右手缝1针,左手缝2处(共2针).左边脑袋缝3针,无数小伤口.公安部门已经备案.目前已经出院.共花医药费2321.00元.已经认定我无一责任,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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