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方避而不见,交警又明显偏袒对方,只会催促我修车,从不叫对方来协商。其实,我很简单,只要在正宗的修车行修理,费用由对方全付。我该用什么程序让对方来协商并且得到合理的赔偿?交警在上述行为中有无违法?
更新时间:2005-12-11 16:16:21
问题描述:
您好,上次向您咨询车子被撞,责任由对方全负的问题。我已病情诊断书、病历拿到交警大队,交警在未经定损和协商,也没有事故鉴定书的情况下,就叫我自己去修理车子,并且说车子不要在正宗雅马哈定点修车行修理,暗示说赔偿金额在定点修车行维修,费用会不够。可是全龙岩只有这一家代理商,别家不是以次充好,就是要向这家代理商拿货。经过查证,对方车子是挂广东牌,司机不是车主,并在交2000元押金后把车子拿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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