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责任吗?如单位起诉她,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1-30 20:48:20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工作单位在重庆.96年至02年被单位派往成都办事处工作.03年该办事处领导更换,因相处不愉快,一怒之下她离去.当时她手里还有约一百万的货款未收回.现在能收回的有四十来万.那五十多万不能收回.这五十多万的情况是这样:1.有十多万是那个单位垮了;2.有二十多万是一个个体户将货款拿去投资,投资失败现在还不出来;3.还有二十来万是与办事处的另一个同事扯起,那个同事已被判刑,但这二十来万那个同事没有承认.现在能收回的大约就四十来万吧!单位现在催她清帐. 就预计能收回的这部分也有二十万左右在三个个体户手里,有他们承认欠货款的签字,但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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