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自己有点粗心,但是我觉得这里的管理处是否有责任把这种安全隐患预先考虑进去?如果那扇公共大门不是处在这各环境下的全透式玻璃大门,而是一扇铁门的话,我相信那晚的意外是不会发生的.请问,我是否就此事有
更新时间:2005-11-29 11:33:18
问题描述:
我那天晚上受朋友邀请到她家作客,在到达她家楼下的公共玻璃大门时,由于当时玻璃门外一片漆黑,只有玻璃门内才有亮灯,而玻璃门属于全透明单边锁式门,没有任何条纹或安全提示,我当时根本没有感受到玻璃门的存在,而把鼻子撞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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