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费用是否应有我的单位负担?单位以为我参保工伤为由拒绝负担余下的费用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更新时间:2005-11-27 20:40:47
问题描述:
上班期间因公外出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和法院判决,肇事车辆应付我九千多元,因对方没履行赔付,我只得到了车,法院作价7千多元,实际车辆处理得到5千元;这期间我因医药费、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花1万3千多元,单位给我处理工伤从劳动保险处报销药费2600元左右。余下费用是否应有我的单位负担?单位以为我参保工伤为由拒绝负担余下的费用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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